男子应聘被老板骗至医院割肾
 小海当时还信以为真,根据王金的吩咐,带着小徐、张洋回到西北老家打算“开拓市场”。三人在一块聊起来, 都有相同的手术摘肾经历,也都被老板王金“借钱”,小海当即意识到受骗了,果断和同伴相约返回南京。
 抵达南京还没到公司,小海试探地打了王金的电话,王金很警觉问他在不在老家,小海为稳住老板说还在老家。三人直奔公司,几个马仔似乎得到老板吩咐,正在收拾东西准备逃跑,并拒绝开门。张洋一脚踹开公司大门,小海让马仔打电话给王金,让老板赶紧回来,不然对他的手下不客气,或者去报警。王金满不在乎地说,那你去报警好了。几个马仔见势不妙,连夜逃跑了,小海等三人向雨花台警方报了案,将公司电脑以及资料交给警方。
 由于手术后身体虚弱,小海于冬天到南方打工,其间他更换了手机号码,今年7月,好久没上QQ的他打开电脑,收到南京雨花台警方的一条留言:你的案子有进展了。他闻讯赶到南京,配合警方调查案情。
 (揭开谜团:王金所谓的公司,也玩传销那一套,先是扣留“员工”身份证,还雇用马仔看管监控,阻隔“员工”间的交流。王金还采取所谓的“交底”,以看似明示的方式,造成受害者明知并同意的假象,以掩盖其坑骗的本质。)
 ■小伙不愿家人知道
 留宁打工求助法援
 小海为等案件结果,留在南京打工,老板不知道他的这段经历,但见他身体虚弱,还时常发烧,对他比较照顾。小海昨天告诉记者,他怕和家人见面、怕他们知道自己的遭遇。以前自己身体很棒,现在大不如前,尤其腰部时常感到酸痛,长时间站立会觉得要倒下,还有一个明显的变化,就是记忆力衰退,估计是那家简陋卫生院麻醉造成的。9月初,小海看到电视上一档法律援助的新闻,于是慕名来到雨花台区法援中心求助。记者获悉,王金因涉嫌非法经营罪已被雨花台检方批捕,徐州那家卫生院的相关负责人也被当地警方处理。法援律师已着手为小海主张损害赔偿的权利。
 律师观点:法援律师党明林分析此案认为,王金作案时,刑法修正案(八)尚未实施,根据刑法从旧从轻的原则,修正案(八)中有关非法买卖器官的罪名对王金难以适用,因此王金目前涉嫌的罪名为非法经营。对于受害者小海而言,他可就自己所受到的人身损害主张权利,侵权责任方王金、徐州那家卫生院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。(文中人物均为化名)
 ■链接
 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:刑法修正案(八)草案规定:组织他人出卖人体器官,未经本人同意摘取其器官的,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;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。
 非法经营罪:违反国家规定,非法经营情节严重的,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,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;情节特别严重的,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,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没收财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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